自然排煙設備達不到排煙目的自然排煙設備達不到排煙目的自然排煙是一種經濟、簡單、易操作、維護管理便當的排煙方式,但由于局部工程在設計、施工過程中不按標準請求停止,常常招致工程竣工后,自然排煙設備不具備排煙作用。
剖析其緣由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百葉式自然排煙窗、自然排煙窗的設置位置不當。從自然排煙效果思索,排煙窗應盡量靠近墻的上部設置,目前有相當數量的自然排煙窗不是設置在墻的上部,而是下部,距頂板、吊頂的間隔較大,不利于自然排煙。
自然排煙窗的開窗面積達不到標準請求。國度規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標準》對采用自然排煙部位的開窗面積均有明白規則,但由于局部設計人員未按標準請求停止認真計算,或將固定窗的面積計算在排煙窗面積之內。
招致局部工程排煙窗面積達不到標準請求,直接影響排煙效果。自然排煙窗的構造方式不合理。有的把排煙窗做成不可開啟的固定窗,有的將窗的上部做成固定窗,把可開啟的排煙窗設在窗的下部,嚴重影響排煙功用。
裝置高度較高的排煙窗短少便于于開啟的操作機構。按標準請求,排煙窗應有便于開啟的安裝,但有些裝置高度較高,開啟艱難的排煙窗均未裝置開啟操作安裝,不利火災狀況下排煙窗的開啟。